時間:2021-01-05 11:21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劉品希

健保署5日上午召開「健保資料再運用及個資隱私保護」專家討論會。(劉品希 攝)

 

健保署研議開放350萬死亡者的健保資料供產業界研究利用,但適法性與個資隱私問題備受質疑。健保署強調,這些死亡者非屬自然人,因此不適用個資法,且開放利用過程已做去識別化等必要保護。學者專家則認為相關適法性不足,民眾也應該有選擇退出健保的權利。

健保署5日上午召開「健保資料再運用及個資隱私保護」專家討論會,邀集法律、資通訊及公共衛生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健保資料開放及個人資料保護配套措施。

針對死亡者的健保資料再利用,健保署指出,由於這350萬名死亡保險對象屬於非自然人,因此可免適用個資法,且在開放過程做了必要保護,包括去識別化、去連結,並通過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等,且死亡者的健保資料利用須符合公益性。健保署長李伯璋說:『(原音)民眾可以放心,對健保署來講,並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對一些生技產業,他可以利用台灣的一些資料做更好的突破,當然裡面很多東西都需要人體試驗委員會通過核定,完全符合醫學倫理的時候,我們再把這資料釋出。』

出席討論會的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助研究員何之行則認為,雖在法律文意上可解釋死亡者不受個資法保護,但事實上將已蒐集好的資料做二次利用,並未獲得原始同意,適法性並不完備,即便透過去識別化、去連結,也只是安全維護措施,長遠來講,立專法、取得當事人同意或賦予當事人退出權會比較合適。她說:『(原音)就是說去識別他是一個資料安全維護措施必須要去做的事情,但是仰賴去識別本身,在沒有同意權的基礎上,在也沒有所謂的立法保留基礎上,會有一些需要再去考量的部分。』

對於民眾的退出權,健保署認為,基於健保制度長期發展需要,健保署仍有必要保留死亡者的健保就醫資料,且既然提供產業運用的的健保資料已去識別化並去連結,就已非個人資料,當然就沒有選擇退出的問題。